國民黨願以中投股權清償 黨產會不准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顧荃台北30日電)中國國民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國民黨願以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清償新台幣8.6億元追徵案;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顧立雄表示,應用其他財產繳付。
國民黨擬以美元公債抵銷黨產會追徵的8.6億元遭拒,昨天行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要以所持中投股票清償。
不過,自由時報報導,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表示,黨產會已做出中投、欣裕台股權移轉為國有處分,法院沒停止執行,自然不可能以中投、欣裕台股權或未發放股息抵繳追徵金額。
國民黨表示,黨產會雖於民國105年11月29日做出行政處分,要國民黨移轉持有的中投為中華民國所有,但國民黨提出停止執行聲請後,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12月16日裁定,停止黨產會這項行政處分執行。
國民黨說,不論中投股權是否經黨產會認定為不當取得財產,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規定,國民黨為履行法定義務時,無須先經黨產會許可,依法即得處分中投股份,並作為清償方案;黨產會稱中投股權已收歸國有,不得作為清償方案,「顯屬違法」。
國民黨說,黨產會追徵處分違法,國民黨已提行政訴訟,但基於尊重各業管機關,仍主動積極向行政執行署提合法清償方案,顯見國民黨有清償能力及意願。
國民黨表示,近日媒體報導黨產會一再干涉行政執行署認定國民黨清償方案,與行政執行慣例不符,呼籲黨產會遵守黨產條例相關規定,並應尊重行政執行署法定職權。
顧立雄受訪表示,中投、欣裕台股權已被認定為不當取得財產,正式處分要轉為國有,孳息當然也屬國有,應用其他財產繳付8.6億元。
顧立雄說,國民黨沒看清楚黨產條例,永豐銀帳戶暫時被推定為不當財產,可依黨產條例規定,為履行法定義務時使用,這與已被認定為不當財產的中投、欣裕台股權完全不同,如果再把應回歸國家的股權與孳息讓國民黨拿去繳追徵款,等於是在非黨國體制下,又把國產變黨產。10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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