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缺電 藍委提案增加天然氣存量
2017/8/22 15:53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22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廖國棟今天說,他將提案修正天然氣事業法,明定天然氣生產與進口業者自備儲存槽的存量要有30天的用量;未維持者,最高將處新台幣1億元的罰鍰。
廖國棟今天受訪表示,經濟部規劃2025年能源轉型配比將大幅提升天然氣發電比重,從現在的37%提升至50%,天然氣發電將從尖載、中載電力轉為基載電力使用;為緩解天然氣發電從尖載轉型為基載使用可能出現的斷氣、停電危機,避免高端產業因缺電恐懼而出走外移,他已提出天然氣事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在今天開始展開連署。
廖國棟表示,依照現行天然氣生產或進口事業自備儲槽容量公告,天然氣生產事業自備儲槽容量天數為半天、進口事業為15天、同時經營生產及進口事業者為15 天,他擔憂這樣的規範,無法滿足未來天然氣發電儲氣需求。
他說,因此在他的提案中,將天然氣進口事業及同時經營生產與進口事業者,自備儲槽容量天數分別提升為20天及30天,並增加天然氣進口事業供氣作為發電使用者,自備儲槽容量天數為30天。
在罰則的部分,草案明定,天然氣事業未維持儲槽安全存量者,處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情節重大者,於公用天然氣事業,並得廢止其設立許可及供氣營業執照。
草案也明定,天然氣進口事業供氣做為發電者,發生無法供氣或供氣不足導致損失時,應負完全賠償責任。10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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