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彭明輝損害名譽敗訴 張景森要上訴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1日電)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控告清大教授彭明輝發文毀其名譽,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彭免賠、免道歉。張景森今天在臉書說,為保障自身名義,決定上訴。
彭明輝103年在他的部落格,發布一篇名為「在柯P身上看見陳水扁的影子」的文章,事後經某網站重新編排文章,標題改為「阿扁和柯P都重用他!民進黨裡我最鄙視、痛恨的張景森」。文章中指前總統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時,張景森任都發局長,主導14號、15號公園拆遷案,發生翟姓老翁自殺案件時,冷血說出「不拆也會死」,罵張是「沒有人格的人」。
張景森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彭明輝對他進行不實的抹黑與攻擊,嚴重侵害他的名譽,因此他向彭明輝提起民事訴訟,以期恢復名譽。但台北地方法院未深究原委,以保障言論自由為依據,縱放彭明輝,他深感痛心,為追求公義、保障自身的名譽,決定繼續上訴。
張景森表示,民國86年的14、15號公園拆遷案,他當時雖任職北市都發局局長,但未負責此案,公園拆遷的主責機關是工務局,「任何一個在智商正常的大學教授,也可依常識判斷出來」。彭明輝說他主導此案,進而加以諸多不實批判,明顯是為詆毀他而捏造。
張景森說,當時他參加台大城鄉所的協調會,提到14、15號公園預定地內多為老舊眷村、違建平房,且居民多為孤苦無依者、生病或長期臥床者,巷道又狹窄,經常發生火警,易生危險,因此他說出「不拆也會死人」,這句話後來被惡意曲解他冷血無情,實則相反,他是擔心火災的風險。
他說,當時也在場的台大教授,曾投書媒體說明事情原委,彭明輝卻故意為文顛倒事件時間序、捏造不實言論,他本人從未說過「老人不搬也會死」。彭明輝故意忽略他從未真正涉弊的事實,以負面用語影射並貶抑他,「至為惡劣」。10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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