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違反政府採購法 監院促檢討
2017/7/21 17:42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1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民醫療輔具補助,長期違反政府採購法,且台北榮總受託執行補助案,未建立訪價機制,今天通過調查報告,要求退輔會檢討改進。
監察委員江綺雯、江明蒼調查發現,退輔會編列預算,辦理「退除役官兵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助器具」補助作業,卻以「簡化作業流程」及「全程服務榮民」為由,長久以來採「預算撥付」及「任務交付」方式,專案簽准,委由台北榮民總醫院執行,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
江綺雯、江明蒼說,監察院民國105年10月啟動調查時,退輔會旋即於106年3月依政府採購法以最有利標,續由台北榮總身障重建中心承接,積極改進態度,尚屬可取。
江綺雯、江明蒼說,96年修法納入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新制有5年緩衝期,已於101年全面施行,但退輔會至今仍以舊制,僅由專科醫師專責鑑定方式,經審查符合申請規定者即予配發,無需經ICF鑑定,退輔會應研議修正。
江綺雯、江明蒼說,台北榮總身障重建中心是以整體復健醫療為服務,並依榮民需求提供輔具,但其轉購或自製的醫療輔具售價,往往高於採購價格。
江綺雯、江明蒼表示,在輔具裝配及使用上,台北榮總身障重建中心設有專業醫事人員評估及客製化的服務等相關成本,售價高於採購價格,尚屬有據,但多方訪價建立機制,定期檢討售價,仍屬必要,以節省公帑,並造福更多需求者。
江綺雯、江明蒼說,坊間醫療器材及輔具中心營運方式,已趨多元便捷,台北榮總身障重建中心的服務與功能有重新調整必要。10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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