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跨區註記 7月3日上路
2017/6/21 09:35(6/21 09:59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1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戶政事務所7月3日起開放跨區受理同性伴侶註記,目前尚有5縣市未開放,已請開辦同性伴侶註記的直轄市、縣市政府跨區受理。
內政部今天公布5項最新便民措施,7月3日上路包含開放跨區受理同性伴侶註記、申辦國民身分證可以繳交數位相片、網路掛失身分證免自然人憑證、試辦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辦繼承案件戶籍謄本及出生登記可以到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內政部表示,目前有5個縣(市)尚未開辦同性伴侶註記,包含花蓮縣、台東縣、雲林縣、基隆市、澎湖縣。為讓同性伴侶就近申辦,保障同性伴侶權益,內政部已請開辦同性伴侶註記的直轄市、縣(市)政府跨區受理同性伴侶註記。
國民身分證方面,內政部說,民眾申辦時可以繳交數位相片,只要先到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上傳數位相片電子檔,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政事務所就會下載數位相片製作身分證。
此外,為解決不便透過電話掛失又無自然人憑證民眾的困擾,內政部說,未來民眾網路掛失身分證不必再透過自然人憑證。
內政部指出,為節省民眾奔波及申辦規費,內政部開放「網路申辦繼承案件戶籍謄本」,自7月3日起試辦6個月。有需要的民眾可以持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提出申請並上傳利害關係證明文件,申請人繳費成功後再上網查詢授權碼,需用機關就可以透過自然人憑證、案件編號及授權碼讀取戶籍資料。
內政部表示,為便利民眾及早辦理出生登記,保障新生兒權利,自7月3日起,民眾得向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不過,為落實戶籍管理,民眾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仍須以居住事實為設籍依據。10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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