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改納離婚配偶請求權 段宜康:進步曙光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6日電)立法院朝野今天協商「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朝野共識已退休人員再任公職薪資超過法定基本工資停領退休金;離婚配偶分配請求權入法,綠委段宜康稱是進步曙光。
年改三法之一「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總計93項條文,經過2天的朝野協商,至今共處理47條爭議條文,朝野決定1條不予處理,24條取得共識,22條予以保留,立法院長蘇嘉全裁示,19日繼續協商。
有共識的條文主要包括財務自動平衡機制,未來公務員的退休所得經改革後,各級政府每年所節省的退撫經費支出,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不得挪作他用。
其次;如果公務員自殺死亡可撫卹,但因犯罪經判刑確定後,免職處分送達前自殺者不撫卹。
還有為杜絕「雙薪肥貓」,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者,朝野初步共識,未來已退休的公務人員再任職務,包括公職、行政法人、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以及私校職務者,若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將會依法停領月退休金。
另外,離婚配偶分配請求權亦入法,但是條文內容須做整理。
至於保留文條則有:攸關退休公務員18%優存利率、所得替代率調降、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條款)、屆齡退休及危勞認定標準。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敬老人道條款」,即80歲以上的退休公務員排除在這次年改之外,也一併保留。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會後受訪表示,有些條文朝野無法取得共識,但「最後解決機制」,朝野都表達態度能夠有個結果,期待在野黨體諒,改革須有成果,各自有立場但彼此諒解、尊重,只要維持這個態度即可。
段宜康說,年改納入一個進步觀念就是離婚配偶分配請求權,美國許多州、歐洲很多國家、日本等法律上都有這樣的規定,對婦女是個保障,有些家庭主婦沒工作,先生是軍公教,配偶即將退休前兩人離婚,女方生活沒有著落,這項機制是年金改革爭議中看到進步的曙光、非常好的事情。106061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