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大放寬免賠條款 立委:進步的作法
2017/5/28 14:11(5/28 14:42 更新)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8日電)警察大學公布今年度招生簡章,放寬免予賠償公費的相關規定,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今天說,這是個進步的作法。
警大日前公布今年度的招生簡章,放寬有關免予賠償公費的規定,包括死亡、因傷病、痼疾不能繼續完成學業,持有公立醫院證明、畢業後連續參加3次任用考試,且3次總成績距離錄取標準在30%以內者;或畢業3年內因傷病、痼疾不能通過特考,持有公立醫院證明者、家庭遭逢重大變故或天然災害,經查證屬實、法定代理人或本人為低收入戶,持有證明等。
莊瑞雄說,去年接到警大畢業學生陳情,因為罹患癌症,警察特考成績沒有達到學校要求,警大要求賠錢。
他說,這是很特殊的案子,畢業生罹患癌症卻不幫忙,還推他一把,怎麼還向他要錢,沒有道理。
莊瑞雄說,警大從善如流,這樣的修正是比現在進步的作法,否則學生恐怕要賠償到新台幣100萬元。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說,畢業生因為發生意外或生病而影響成績,是可以放寬,但低收入戶部分,應該從就學時的學費上來獎勵,不是從這方面來處理。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徐永明說,相關問題應該根據個案來提供退場機制,有的人生重病,不是故意不想當警察,有的人是經過訓練,能力卻還是有差,這些都不必要強制賠償。
他認為,警察應該比照軍人有退場機制,對於身心狀況不佳的警察,應該制度性來處理類似狀況。
他說,近年來警察自殺比例與次數有點偏高,如果警察在壓力下值勤,對警察個人與社會治安都不是好事。10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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