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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案事證陸仍未公布 陸委會再抗議

2017/5/27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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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繆宗翰台北27日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天下午再度發布新聞稿,抗議陸方至今未公布李明哲案事證,並表示將繼續循既有正式管道傳達訊息,要求陸方盡速同意安排家屬探視。

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在中國大陸失聯逾2個月。新華社報導,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安峰山昨晚證實,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日前被「湖南省安全機關」逮捕。

陸委會昨天深夜發表聲明,表示無法認同中國大陸的做法,今天下午再度透過新聞稿表示,對於中國大陸在事件發生後,始終未能明確回應台灣要求有關部門盡速公布本案具體事證、同意家屬進行探視,並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通報等訴求,再次表達嚴正抗議和不滿。

陸委會表示,依中國大陸逮捕羈押的相關規定,李明哲家屬有權提出探視,依據協議,中國大陸有關部門也有提供便利的責任。

陸委會指出,政府仍將持續透過陸委會與國台辦、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及兩岸協議的管道來傳達訊息,要求陸方盡速同意安排家屬探視,這是家屬應有的權益與基本的人道關懷。

陸委會重申,涉及人民基本權利與人身安全的事件,兩岸都應最優先處理,中國大陸處理李明哲案,應給予當事人正當法律程序保障,基於人道考量應同意家屬探視,才符合普世人權價值。

陸委會表示,國際社會已共同關注陸方的人權狀況與李明哲案,呼籲陸方須嚴肅看待本案將嚴重影響台灣民眾對陸方的觀感與評價,陸方應保障李明哲各項合法權益,並讓他早日平安返台。10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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