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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督導不力 監察院糾正勞動部營建署

2017/2/9 17:22(2/9 20:2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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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9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勞動部與內政部營建署就各縣市「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督導不力,通過糾正。

負責調查的監察委員江綺雯、監察院副院長孫大川今天在監察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勞動部連續6年都未能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差額補助費統籌分配款項的撥付作業,也未能有效督促各地方政府依法落實編列公務預算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業務,且對各縣市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實際運作,也未能善盡監督考核的責任。

江綺雯指出,各地方政府依法應按年、從寬編列公務預算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事項,但經調查後發現,民國101年至104年竟有10個縣市未編列公務預算,其中部分縣市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收入已逐年急遽減少,卻仍然未積極編列公務預算,如雲林縣。

江綺雯表示,勞動部雖有進行評鑑考核,但配分極低,實在難以發揮監督效果,以致各地方政府仍多仰賴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並造成不同區域身心障礙者未能享有相同的資源。

她說,勞動部對於各縣市基金收支運用情形的督導,僅賴2年1次的業務評鑑,考核指標項目及配分一再減少,勞動部應儘速檢討,研謀解決對策。

無障礙設施改善基金方面,調查發現,各地方政府就未改善設置無障礙設施所處的罰鍰甚少,民國101年為新台幣183萬元,104年為36萬元,裁罰形同具文,近4年有10個縣市罰鍰均為0元。

江綺雯表示,因無障礙設施改善基金規模甚小,高達11個地方政府未依法成立,反映出每年召開4次管理委員會恐無實質效益,內政部營建署應積極通盤檢討基金規模及實際運作成效。10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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