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通過 3月底前補繳欠費可選主席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1日電)國民黨主席選戰開打,現行規定若未於1月20日前完成補繳黨費,不具投票權,因基層反映尚未收到繳費通知,國民黨中常會今天通過臨時提案,將補繳積欠黨費期限延至3月31日。
中國國民黨主席選舉5月20日舉行,有關影響是否具投票權的黨費繳交期限,以及是否有團體入黨,在下午中常會引發熱烈討論。
國民黨中常委姚江臨表示,最近發現組發會設置大量入黨暨回復黨籍線上收件登錄系統,他入黨40幾年,沒聽過團體入黨,現在是選舉期間,請組發會不用雞婆,搞小動作。
國民黨中常委楊瓊瓔也說,她入黨30多年,沒聽過團體入黨,是否洪秀柱要另創團體入黨,要講清楚。
國民黨主席洪秀柱回應,這次黨主席選舉,所有選務一定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不允許也不可能有小動作出現,大家發現的團體入黨,她並不知道,也不是承辦人員的小動作。
在洪秀柱指示下,國民黨秘書長莫天虎說明,因選黨主席有4個月入黨期限,擔心越接近期限,入黨人數增加,因此首次使用該系統,是為減輕被指責選務不公;該系統不只針對這次選舉,以後如果有需要也可使用。系統名稱「團體」兩字,造成誤解,已改名。
國民黨現行規定,新進黨員或欠繳黨費黨員應於1月20日前繳費完成,才具投票權;老黨員於3月31日前繳交黨費即可投票。
姚江臨認為,許多黨員到目前為止尚未收到黨費繳交通知,新黨員依規定要在1月20日前繳交黨費才具資格,這部分沒問題,但積欠黨費的舊黨員,希望可以延至3月31日。
國民黨中常委侯彩鳳呼應說,許多高雄黨員還沒收到繳費通知,既然洪秀柱宣布開大門走大路,且黨內缺錢,有人來繳黨費為何不要,應該讓老黨員回家,延至3月31日。
姚江臨等20幾位中常委最後提出臨時提案,因補繳黨員作業方式改變時程急迫,影響黨員投票,建議增修黨員繳納辦法第12條,將補繳積欠黨費延至3月31日。
洪秀柱認為應該從下屆黨主席選舉開始,而非本屆,建議大家考慮周延,應該建立制度、遵循規矩,且民進黨要入黨1年後才有投票權。
不過,由於在場中常委都無異議,洪秀柱宣布通過這項臨時提案,從這一屆開始。10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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