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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老屋都更 行政立法共識訂專法

2016/12/2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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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6日電)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今天共識將訂定專法,透過容積與建蔽率獎勵,及減稅誘因,加速危險老屋都市更新,最快29日送行政院會通過。

行政院副發言人張秀禎會後轉述,會中討論內政部提出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這是一部專法,希望透過容積與建蔽率獎勵,讓危險、耐震評估有疑慮的建築物,與品質不好、沒有電梯的建築物加速改建。

她表示,老舊建築物是指屋齡30年以上,經耐震評估有結構安全之虞,需拆除重建者,或屋齡40年以上且無設置升降設備者。目前屋齡30年以上住宅,全台約有8.6萬棟,以40%比率推算,不符耐震標準約3.4萬棟。

張秀禎表示,根據條例草案,容積獎勵可達到法定容積的1.3倍,內政部並提出,若在條例施行後3年內提出改建計畫,可額外得到10%容積獎勵,因此容積獎勵最高可達法定容積的1.4倍。

她表示,租稅優惠方面,草案為重建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財政部建議,重建前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持有重建後建築物,在減半徵收2年內若沒有移轉,可以延長減徵期間至再行移轉為止。然而,此條例需要全體所有人同意。

張秀禎表示,政務委員張景森28日將針對草案進行審查,可望在29日行政院後,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10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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