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黨職併公職專法追溢領退休金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2日電)追討黨職併公職溢領的退休金,立法院今天初審以立專法,對退職政務人員溢領退休金者與出證明的社團要負連帶責任,估計受影響者包括國民黨前政務官連戰、胡志強等人。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下午初審通過「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草案」,明定處理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後溢領退職給與的法源依據。
會議主席、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裁示,全案完成初審,交由黨團協商,預計最快明年2月立法院下個會期才能完成三讀。
尤美女會後受訪表示,大法官會議做了解釋,黨職併公職是違背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這次修法扣除黨職年資,扣除後,原來符合月退可能只剩下一次領甚至連一次領的資格都不符,有些國民黨基層黨工扣除黨職年資後所領的退休金不足以保障晚年經濟生活。
她表示,基於國家要照顧每個人退休後基本的經濟生活,專法草案訂定2萬5000元的「樓地板條款」,做為最低生活保障。
她表示,依照初審過後的年資改計,月退休金降下來之後,如果不到2萬5000元,還是領2萬5000元,這就是「樓地板條款」,如果原來領的退休金不到2萬5000元,要依照原規定請領、不墊高;至於這麼多年所溢領的錢本來就應該繳回。
尤美女說,以國民黨副主席胡志強為例,要扣除黨務年資重新計算月退,這麼多年來溢領的退休金5000多萬,就看民眾服務社開給胡志強什麼證明?由胡志強與開具證明的民眾服務社負連帶責任,法案若三讀後,胡志強、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國民黨前秘書長林豐正等人將受到影響。
草案規定,社團專職人員指由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及其分社、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中國童子軍總會、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世界反共聯盟中國分會、亞洲人民反共聯盟中國總會、三民主義大同盟等社團及其相關機構開具任職證明的專職人員。
草案規定,溢領退離給與者,應由核發機關在條例施行1年內,依規定以書面處分令領受人或開具任職證明的社團返還之,明定退職政務人員,由領受人及開具其社團專職人員任職證明的社團連帶返還。10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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