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任臨時人員 張小月與陸配交換意見
2016/12/16 22:23
(中央社台北16日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月27日發布函釋,凡中國大陸人民在台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已設有戶籍者,皆可受僱於各機關、機構、學校擔任臨時人員。陸委會主委張小月今天也與陸配交換意見。
陸委會今天舉辦說明座談會,張小月於會中向民間團體、地方政府代表說明這項政策措施的內容。張小月說,這次函釋是對陸配工作權益進一步保障,也是520後,政府關注陸配在台生活權益的重要一步。
張小月表示,為了協助陸配儘早融入台灣的生活,陸委會向來秉持「生活從寬」的政策立場,會同相關機關在工作、醫療、存款開戶等方面,致力保障陸配在台灣生活權益。
張小月親並親自主持綜合座談,與出席的陸配、民間團體交換意見,最後感謝民間團體對陸配朋友付出,讓他們感受到台灣的溫暖與關心,也希望各民間團體對陸配權益方面持續提出建議。10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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