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班須有11小時休息 由政院訂實施時間
2016/12/15 14:12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5日電)勞動部長郭芳煜今天中午時說,勞基法修法中的輪班制須有至少11小時的休息時間,上路時間由行政院訂定。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針對「影響原住民族勞動權益」進行專案報告及備質詢。
日前媒體報導三讀修正通過的勞動基準法「輪班至少排休11小時」規定一事,勞動部長郭芳煜上午表示,有緩衝的1年時間,現在談例外還言之過早。
中午郭芳煜受訪時則表示,根據勞動基準法三讀會議記錄,緩衝1年規定並未納入最終的修法條文當中,因此此條文正式生效的上路時間,將由行政院訂定。
郭芳煜說,原本委員會時有通過此法案有緩衝期1年,但院會上僅通過此條文其餘則不予處理。10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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