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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秉叡提同性婚姻法 同志團體不表認同

2016/11/28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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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8日電)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今天表示,傾向立「同性婚姻法」,對同婚來說配偶所生子女,是直系血親還是姻親,涉及生父追及、或是婚生推定。不過,台灣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持不同看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辦第二場「同性婚姻法制化」公聽會,吳秉叡在會中表示,他個人傾向「同性婚姻法」,希望趕在這個會期結束前,送進委員會,在會期結束前併案審查,都一起出委員會。

吳秉叡說,他不認同「同性伴侶法」,婚姻當中很重要的是有守貞義務,但伴侶觀念沒有這一塊。若捨同性婚姻法,採同性伴侶法,就會有事實婚的問題,立法院只有要處理同性婚問題。

他表示,無論民法修正,或是立同性婚姻法,若配偶權利義務與民法相同,是否是歧視還可以討論,但「的確有一些性質不同」,如民法婚生推定,婚姻配偶婚生的子女,在異性婚姻受婚生推定保護,概念相對明確,但同婚來說,配偶所生子女,是直系血親還是姻親,這涉及生父追及、或是婚生推定。

他說,如果都跟民法權利義務都相同,是不是要在民法直接適用,這有討論空間。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吳秉叡提出因婚生推定問題而考慮立專法,但透過法律,讓同志非親生父母的一方成為雙親,國外立法已經做得到,為何台灣不行?且國民黨立委許毓仁的修法版本也有婚生推定的做法,「這不是差別待遇的理由,請提更具體的吧!」10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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