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刪除預算法國民幸福指數
2016/10/31 17:52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31日電)國民幸福指數是前總統馬英九2012年提出的政見,不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預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國民幸福指數作為政府機關擬編概算的參考資料。
馬英九在2012年爭取連任前發表政見,提到現代化社會大家都注重經濟發展,喜歡看國內生產毛額及經濟成長率,將來應把方向作調整,請主計總處再研究,每一年公布國民的幸福指數,幸福指數涵蓋指標包括如健康、環境、教育、居住、文化、就業、休假等等項目。
民進黨立委王榮璋提案指出,國民幸福指數首次統計結果在2013年8月公布,雖然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於2011年5月公布的「美好生活指數」,但只有24項國際指標部分與OECD一致,其餘40項在地指標,則依據台灣國情特色選定,以個別指標資料呈現變化,不計算綜合指數。
提案認為,國民幸福指數涵蓋客觀與主觀指標,在主觀指標部分,難以作為政府預算籌畫及擬編的明確依據。
王榮璋等人認為,國民幸福指數業務在民國102年修正預算法時入法,儼然凌駕其他政府應辦理統計項目之上,但以該項統計的重要性而言,實在沒有必要如此規定,因此提案將國民幸福指數從預算法中刪除。
此外,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財政部自88年下半年開始陸續編制國富統計、綠色國民帳及關於支出、移轉性支付之報告,當初採「試行」,今天初審一併修正通過,改為政府「應」編制相關報告,且內容應於政府網站公開。
全案在沒有異議下初審通過,提報立法院院會討論前,不須經由黨團協商。1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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