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制上路前 內政部:不執行疑慮個案
2016/9/22 21:43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2日電)對於社運團體訴求強化居住權保障,內政部今天說,除推動計畫審議聽證制度外,也將研修相關法律,並決定在聽證制度上路前,社會有疑慮個案,不會有任何執行程序的推動。
對於社運團體日前對強化居住權保障所提出的訴求,內政部晚間指出,為保障民眾居住權,正積極建構合理的計畫審議程序,將正當性、公益性及必要性納入,並研修土地相關法律,擴大保障拆遷戶的居住權益。
內政部指出,在兼顧地區發展及保障居民居住權的原則下,內政部積極針對「土地徵收條例」、「市地重劃實施辦法」、「都市更新條例」、「都市計畫法」等相關法令進行修訂。
為減少因各項公共建設計畫的推動,導致影響民眾「居住權」與「財產權」等權益,內政部說,未來將要求需地機關於研擬規劃興辦事業計畫時,即應評估規劃計畫目標構想、實質內容、可行性評估與效益、拆遷安置措施、開發期程與經費,同時舉行說明會或公聽會,與民眾妥為溝通說明;重大爭議涉及都市計畫擬定或檢討變更時,除由需地機關先行舉行聽證,並將聽證結果提供各級委員會審議的重要依據外,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時,認有必要時亦將舉辦聽證。
內政部說,推動聽證新制度,未來對於涉及民眾權益的重大政策決策過程,將導入聽證程序,同時強化資訊公開機制,強化公民參與。此外,內政部也定調,在聽證制度及資訊平台尚未正式上路前,不會執行對社會有疑慮的個案,以有效維護民眾權益。
對於各界矚目的大埔案,內政部表示,正與當事人進行廣泛與深度的溝通,取得當事人諒解,未來將遵循合理法定程序,積極向前走,以原地重建為唯一目標努力。10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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