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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勢活動逾時挨罰 時代力量:深感抱歉

2016/9/20 18:40(9/20 18:5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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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0日電)中選會今天指出,時代力量選前一場造勢活動超過晚上10時,違反選罷法,處時代力量新台幣200萬元罰鍰;時代力量表示,對於活動超時深感抱歉,但裁罰對小黨是沉重的負擔。

另外,民進黨籍立委邱議瑩在競選活動期間發送未簽名宣傳品,違反公職選罷法第52條第1項規定,中選會處邱議瑩10萬元罰鍰。邱議瑩辦公室晚間表示,尊重中選會的決議。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表示,時代力量由其負責人黃國昌申請於105年1月9日晚間6時至10時於中正區濟南路舉辦「時代力量2016立法委員選前造勢活動」,逾晚上10時仍從事公開競選活動,違反公職選罷法規定,經制止不聽,仍決意繼續從事公開競選活動,繼續違反規定,分處時代力量及黃國昌各100萬元罰鍰。

時代力量傍晚發出聲明表示,1月9日晚會是時代力量在立委選舉期間唯一一場全黨造勢晚會,當天晚會約好的來賓,因為交通問題遲到,導致整個晚會延至10時30分才結束。

時代力量表示,當晚已努力降低因時間延長所造成的影響,但活動超過晚間10時是客觀事實,時代力量深感抱歉。

時代力量也說,作為一個小黨,資源不足,中選會做出分別裁罰100萬元的金額,實在是一個相當沉重的負擔;時代力量將等收到正式通知後,經決策委員會開會研議,再決定後續的處理程序。10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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