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退養金 司法院建議在司改會討論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8日電)根據司法院今天向年金改革委員會提報資料,截至今年7月,有332名退休法官領月退養金,平均每月支領新台幣4萬9821元;建議退養金制度在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討論。
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下午召開第9次會議,因召集人、副總統陳建仁出訪,會議由副召集人林萬億主持;會中分別聽取司法院、法務部與銓敘部報告法官退養金制度、檢察官准用法官退養金制度、政務人員退職制度實施現況。
根據法官法第78條規定,法官自願退休時,除依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給與一次退休金總額或月退休金外,其為實任法官者,另按標準給與一次退養金或月退養金。檢察官也準用法官退養金制度。
根據司法院報告,104年度法官平均退休年齡64.7歲、平均退休年資33.92年,退休年資30年以上者,佔法官退休總人數91.55%。
截至今年7月,有332名退休法官領月退養金,平均每月支領4萬9821元。分析每月支領月退養金金額,以5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最多,有73人,占21.99%;最高每月領超過10萬元,有8人,占2.41%。
最近5年,退養金支出金額逐年增加,104年退養金支出金額,預算數與決算數都是2億1938萬餘元,占司法院歲出預算數1.03%。
司法院認為,退養金制度涉及吸引優秀一流法律人才轉任法官進場機制的重要誘因,該制度須配合法官進場及退場機制一併討論,如單獨列於年金改革會議討論,不僅失焦,將與退休金性質迥然有別的退養金相混淆,因此建議退養金制度在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討論。
檢察官方面,根據法務部報告,最近5年檢察官平均退休年齡63.36歲,平均退休年資32.96年;退休年資30年以上者,占檢察官退休總人數85.51%。
截至今年7月,有129名退休檢察官領月退養金,平均月支領4萬9712元;進一步分析,每月領5萬以上6萬元以下最多,有29人,占22.48%;其次是月領7萬元以上8萬元以下,有28人,占21.71%。10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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