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春男酒駕緩起訴 總統府沒有評論
2016/8/8 10:55(8/8 11:06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8日電)新任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涉酒駕,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予以緩起訴處分,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6萬元。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說,「沒有進一步的評論」。
新任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2日深夜在台北市濱江街遭臨檢,發現酒測值達0.27毫克/升已超標,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予以緩起訴處分,並向公庫支付新台幣6萬元。105080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