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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全世界沒有任何國家採用2例

2016/7/6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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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6日電)根據勞動部提出的書面報告,如果勞基法改為每週2天例假的話,即使同事請假,要協商休例假者出勤代班也算違法,且全世界沒有任何國家採用每週2天例假。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下午邀請勞動部報告「週休二日制度採1例1休與刪除國定假日7天政策修法,如何有效降低台灣勞工長工時」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根據勞動部的書面報告,週休二日制度採取「1例1休」是現階段最務實可行的做法。勞動部表示,根據現行的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定的「例假」規定,除了發生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外,即使雇主願意加倍發給工資,也不能要求勞工在例假日工作。

如果勞基法採用每週2天例假的規定,未來即使同事請假,要協商休例假者出勤代班也算違法,勞資間幾乎沒有合理運作空間,難符合勞雇需求和企業運作。

勞動部說,全世界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勞動法令,採每週2天例假的立法例。勞動部強調為兼顧「1例1休」及落實週休二日的制度,配套措施提出「提高休息日出勤工資計算標準」,並將「休息日出勤時數納入延長工時總數計算」,可使雇主要求勞工休息日出勤時,更加謹慎。

裁罰部分,勞動部說為了督促事業單位依法改善,已經在104年2月4日,修正勞基法第80條之1規定,除了修正應公佈違法事業單位名稱且可按次處罰的規定外,另增訂「主管機關裁處罰鍰,得審酌與違反行為有關之勞工人數、累計違法次數或未依法給付之金額,為量罰輕重的標準」。10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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