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禁生煤 環署:重送結果可能不同
2016/5/26 13:22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6日電)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今天表示,有關雲林禁生煤條例,如果修改後像台中市管制生煤的版本,重送環保署審查的結果可能會和現在不同。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要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業務概況書面報告,並備質詢。
雲林縣去年6月率先以自治條例明訂兩年後縣內全面禁燒生煤與石油焦,被稱為是「六輕條款」,環保署在去年9月7日函告無效。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針對雲林禁燒生煤自治條例詢問詹順貴的看法。詹順貴則回應原本的法案已經走完行政程序,但如果雲林有機會重提法案,經過內部的討論後,做法可能會不同。
詹順貴說,如果雲林用類似台中市自治條例的說法的話,環保署會有不同做法。
詹順貴休息受訪時也說,環保署只能被動進行,但雲林縣禁燒生煤條例有3條路可以走,包含透過釋憲、轉送立院決議以及重新提案至環保署,只要雲林有動作,「環保署作法一定與過去有所不同」。
環保署長李應元則指出,法律有相關規範,會依照法律來處理。
他說,地方會有這些做為是因為空氣污染,未來會將6年的空氣清淨計劃縮減到4年,空污基金也會提撥新台幣40億元,來面臨污染問題,希望用中央出2/3,地方用1/3的誘因,讓地方政府可以針對汽機車做調整改善。
李應元說,燃料和生煤部分,已經和經濟部協調,從降載到燃料改變等方法來解決,地方關心的問題也就釜底抽薪了。
「解決問題是我的風格,用創意解決問題和溝通是我的能耐」,李應元說環保署空氣清淨計劃會提前到4年,前2年還會更加速。105052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