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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漁船忍辱付款釋人 但要日道歉還款

2016/4/26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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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6日電)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說,日本扣留我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案,上午11時前,船長的父親擔心兒子安危先付罰款;但公海捕魚無違法,呼籲政府要日本道歉、退錢、未來派船護漁。

蔡寶興說,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的船東是船長潘建鵬的父親,我漁船在「沖之鳥」礁被扣留之事,日本完全站不住腳,那是公海,不是日本的專屬經濟海域,船長的父親是擔心兒子安危才先付了日本主張的罰款、約新台幣176萬元。

他並說,金額已依日本要求,在今天上午11時前匯入我方的駐日代表處帳戶,然後交予日方。

他強調,但是我漁民沒有違法,明天上午11時,全國各區漁會將赴日本交流協會抗議,並要求我國政府未來必須派船到這次出事的海域護漁,同時要求日本道歉、退回我漁民先付的176萬元。

蔡寶興還說,至於船長潘建鵬,人已在東京往橫濱,預計今天傍晚過後,晚上7時左右可回到他自己的船上,但他的大陸籍船員氣喘復發,要視此船員及另8名印尼船員身心狀況如何,再決定是否持續出海作業,而船上的餌料,預計可以再出海10幾天,若可以作業,捕完魚後再返台。10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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