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管制生煤 環署指抵觸法規
2016/3/30 13:21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30日電)台中市去年通過管制生煤和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不過環保署長魏國彥表示,已經抵觸相關法規,不過最後核定將交給行政院。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邀請環保署報告並備質詢,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指出,經濟部已經發文環保署,希望「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不予備查。
環保署長魏國彥表示,相關部會認為相關的自治條例已經抵觸「能源管理法」和「空污法」,不過最後的核定將交給行政院決定。
環保署指出,台中管制生煤和禁用石油焦的自治條例當中的第3條和第4條,已經抵觸「空污法」的第28條中規定生煤採許可制的部分,建議台中市修改相關文字。
經濟部則認為自治條例當中的第3條,已經抵觸「能源管理法」的第5條,希望不予備查。10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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