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黨版黨產處理條例 增吹哨者條款
2016/3/8 10:42(3/8 11:23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8日電)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天提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財產處理條例」草案,條文中加入吹哨者條款,若能提供政黨遺漏申報或不當取得財產者,得予以獎勵,舉發人身分應予保密。
經過上週五舉行不當黨產條例公聽會後,時代力量黨團今天上午黨團大會,公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財產處理條例」草案,預計11日送進立法院院會。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這是轉型正義中的一環;立委林昶佐說,與黨產相關的提案最早是在2002年提出,到現在已經多了許多研究,參考其他國家實務上的經驗。未來付委後盼與目前其他委員已經提出的幾個版本,經討論後能有更完整的輪廓。
立委黃國昌指出,黨團版與2002年政院版有幾個不同,草案中明訂「吹哨者保護與獎勵條款」,政黨有義務申報財產,若有故意隱匿或因重大過失而遺漏,沒有據實申報的財產時,第三人能提供資訊揭露不當財產所在,不當黨產調查處理委員會得予以獎勵,並對舉發人身分保密。
黃國昌說,草案中還有資訊揭露者的免責規定,如果是公務人員過去在處理個案過程中所得到的資訊,因為在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的調查程序中,能充分揭露資訊,得決議予以免除行政責任。
黃國昌也呼籲,到目前為止除了民進黨立委以外,國民黨也有立委提出政黨財產處理相關草案,「行政院不該置身事外」,希望法務部能針對政黨不當財產處理,具體表示看法,最好提出對應版本。105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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