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兩岸監督條例草案 回到憲政體制
2016/2/18 10:45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8日電)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天指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要回到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上,這個法案名稱一定和過去長得不一樣,內容也要做部分調整討論,但外界不必衍生太多聯想。
民主進步黨今天繼續召開第9屆立法委員研習營,柯建銘上午受訪指出,下午的研習營將討論本會期優先法案,優先法案至少20、30個優先法案,至於監督條例草案,下午也會討論。
他說,監督條例草案過去的寫法是台灣與中國締約處理條例草案,是沿用1993年、他剛進來立法院那年的版本;那年因為有辜汪會談,朝野都提出監督條例草案,當年民進黨的版本就是台灣與中國締約處理條例草案,後來這版本在立法院被國民黨封殺;後來發生千島湖事件,兩岸的協議條例草案全部沒有審,之後蕭萬長當行政院長,國民黨也提出兩岸協議處理條例草案。
柯建銘說,兩岸之間的協議處理,乃至於後來叫做監督條例草案,這是勢必要面對;在上一屆民進黨提出的版本就是沿用1993年的版本,這個版本在立法院被國民黨封殺108次,最後一個會期才付委審查,但遺憾的是,本來要審查但台聯也反對,上一屆就完全沒有進度;黨主席蔡英文選舉期間也談到兩岸監督條例是優先法案,這個會期開始時,勢必會放在優先法案裡面。
他說,至於大家所關心的、有關名稱的問題,「我相信會回到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來談,名稱不會用過去的這種名稱了」。
媒體追問,外界認為,這是不是把兩國論拿掉?柯建銘說,「不必衍生太多」,回到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上,這個法案名稱一定和過去長得不一樣,至於內容也要做部分的調整、討論。10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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