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期間要結婚 可提前預約
2016/2/1 14:35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1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今年春節期間,民眾如果有辦理結婚登記需求,可提早3個辦公日,於2月3日、4日及5日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
內政部表示,結婚登記,當事人除了在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外,也可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親自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戶政事務所再依指定日期,完成結婚登記。
內政部指出,結婚登記日不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的辦公日。如果民眾在春節連續假期(2月6日至14日)期間想要辦理結婚登記,可以提前於春節連續假期前3個辦公日內,也就是2月3日、4日及5日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
內政部表示,春節連續假期期間,是否受理預約結婚登記,由各地方政府衡酌決定,民眾如果有在春節連續假期期間辦理結婚登記需求,但無法提前3個辦公日內辦理,可先電話洽詢欲前往的地方政府或戶政事務所確認,以免往返奔波。10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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