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投票要身分證 最遲15日可補辦
2016/1/13 12:53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13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16日投票,當天要帶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民眾如果遺失身分證,最遲15日還可辦理補發。
內政部次長陳純敬上午在內政部記者會說,常有民眾投票日才發現找不到身分證,以致不能領選票,請民眾最近幾天先檢查身分證是否遺失。
如果遺失,他說,應儘速撥打「1996內政服務熱線」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到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https://www.ris.gov.tw/webapply/7) 辦理身分證掛失註記,最遲15日上班時間,攜戶口名簿、印章、1張相片及新台幣200元規費,到全台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當場補領,不需回戶籍地。
陳純敬表示,民眾如果沒接到投票通知單或遺失而無法確定投票所地點,可透過電腦、手機到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投票所地點查詢」(https://www.ris.gov.tw/swvotemap/app/vote/ voteLocation/),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月日查詢。如果民眾對查詢結果有疑義,可聯繫戶籍地鄉(鎮、市、區)戶政事務所。
他說,投票時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違反規定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陳純敬表示,民眾帶私章領選票,常會搞錯,誤用私章圈選選票。特別提醒民眾,須使用選舉委員會提供的圈選工具,不要用私章蓋選票,以免變成廢票。
內政部說,這次選舉民眾將可領取總統副總統、區域或原住民立委及政黨票共3張選票,領選票時特別注意。10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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