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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飛安協議 生效了

2015/12/31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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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尹俊傑台北31日電)海峽交流基金會宣布,與中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已在30日完成「海峽兩岸民航飛航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生效通知,協議在今天正式生效。

海基會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兩岸每週定期航班已達890班次,透過兩岸飛航標準與適航合作,可克服合格維修人員須逐趟跟機執行適航檢查、簽放,及航空器材適航掛籤限制等問題,可強化飛航安全。

兩岸兩會8月25日在大陸福建省福州市簽署兩岸飛安協議。海基會說,依協議規定生效條款,簽署後雙方應各自完成有關程序並以書面通知對方,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

海基會表示,根據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授權,30日已與大陸海協會相互通知兩岸飛安協議生效事宜,協議於31日生效。

海基會指出,協議生效後,將強化兩岸對民航飛安事件處理的預防、預警及監管能力,透過雙方建立聯繫通報機制,可降低意外事件影響,共同保障航空運輸及旅客人身財產安全。

陸委會主任委員夏立言29日表示,兩岸飛安協議8月簽署,9月送交立法院,按立法院議事規則,過了3個月若立法院委員會沒有審查,就視同已經審查,協議可以自動生效。

夏立言當時說,兩岸飛安協議是為一般民眾福祉和安全著想,談判過程沒有任何黑箱,完全按照現有制度,參照行政院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精神,每次會談前都向立法院長、各黨團和召委報告。10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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