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三法 無線必載半年後再修
2015/12/17 18:11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曾盈瑜台北17日電)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邀朝野黨團協商廣電三法等案獲共識,有爭議條文不處理,無爭議條文先過;爭議多時的無線電視台必載頻道問題,先凍結半年後再做必要修法。
王金平下午邀集朝野黨團討論廣電三法(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有線廣播電視法)等案,會中朝野達成共識,廣電三法中有爭議的條文不處理,沒有爭議的條文可先完成三讀。
王金平會後受訪表示,有爭議的條文的條文都不予處理,做了兩個附帶決議,第一,分組付費請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訂定辦法。第二,相關必載問題等於凍結半年後再做必要的修法。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蔡其昌表示,王金平明天(8日)上午應該會再邀集朝野協商,確認廣電三法中哪些條文沒有爭議,沒有爭議的條文可以先完成三讀。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總召賴振昌說,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第33條有關必載頻道問題,因朝野沒有共識下維持現狀,為符合媒體生態現況,改以附帶決議方式,在完成數位化後,繼續進行修法。其次,採取「分組付費」原則,相關辦法由NCC在6個月內訂定,送立法院審查。
他進一步說,民國82年立法時,必載只有1台,但現況有變,不修法的情況下,現行條文無法符合現實需要,後來採取折衷方案,不涉及台數,但用附帶決議,數位化完成後另行修法改善。
對於其他沒有爭議的條文能否明天順利完成三讀?賴振昌說,審慎樂觀。10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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