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後警察退休年齡補缺口 估105年顯成效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17日電)銓敘部統計截至今年10月底為止,警察缺額占總員額超過10%,警察自願退休、退休年齡偏低情形日益突顯;但從105年起,修法延後警力退休年齡的成效應該可以顯現出來。
銓敘部在今天的考試院院會報告現行警察人力不足與缺額過多的檢討和改善情形,截至104年10月31日為止,全國警察機關現有員額66516人,實際缺額為7392人,比去年同期增加415個缺額;以近5年警察實缺額數占預算員額數的比率,在100到102年間為7%到9%,到103年之後,已達10%以上。
銓敘部統計,近5年警察退休人數達到1萬1472人,占警察總離退人數1萬3930人的82.35%,相較去年同期警察退休人數1萬574人,退休人數增加898人,其餘如死亡、辭職、免職等原因的人數都小幅度增減,顯見退休為警力缺口逐漸擴大的主因。
退休原因分為自願退休、命令退休、屆齡退休和資遣,銓敘部進一步分析,近5年警察退休人數的1萬1472人中,自願退休人數達到1萬571人,占退休人數92.15%,103年和104年警察自願退休人數占退休人數的比率90.27%和92.12%,顯見警察的退休主要為自願退休,且近2年來自願退休比重有增加趨勢。
銓敘部指出,基層警力屆齡退休年齡為59歲,自願退休年齡為50歲,近5年基層警力自願退休人數有8356人,其中50到55歲申請自願退休達到7591人,又以50歲退休最多有4541人,退休年齡偏低的情形益形突顯。
銓敘部在100年修正施行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警消和醫護人員等危勞職務的自願退休,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從50歲延後到55歲。銓敘部指出,由於5年過渡期將於104年底屆滿,因此目前自願退休人數增加,但從105年起,應該可以顯現延後警力退休年齡的成效。
銓敘部並指出,為了解決警察人力不足和缺額過多情形,已檢討改進考試和訓練制度、擴增警察教育訓練容量、簡化業務項目、建構基層警力供需模型等,預計到109年可以將基層警力缺額降至2200人左右的常態性缺額。10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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