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丙煌:原料變質就不符食安法
2015/12/2 09:41(12/2 10:31 更新)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日電)前頂新製油公司董事長魏應充等涉劣油案一審無罪,衛生福利部長蔣丙煌今天說,食安法寫得很清楚,食品原料若有變質就不符法律規範,只討論成品安全性不符合食安法。
蔣丙煌上午到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備詢,會前受訪表示,頂新案的判決其實真的不符合社會期待,據衛福部了解,彰化地檢署會上訴,他也要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在資訊、專業上儘量全力協助檢察官,提供足夠資訊,希望檢察官能成功。
蔣丙煌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所定義的「食品」包括「產品」與「原料」。而食安法規定,原料若有變質等問題就是不合法律規範,「這是非常明確的,如果只討論成品的安全性,那不符食安法規範」。
媒體詢問,衛福部是否有提供訊息不周?他說「我不認為,食安法寫得那麼明白,還需要特別去強調嗎?」
不過,蔣丙煌表示,如果對食安法有任何疑慮,可以再來強調指出。104120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