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將巡察公懲會 要求說明停審標準
2015/9/9 18:18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9日電)監察委員今天在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提案,邀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謝文定到監院說明彈劾案停止審議的標準。儘管此提案未通過,委員會通過折衷版本決議10月巡察公懲會。
監委王美玉的提案指出,監察院移送公懲會的彈劾案,從第2屆至今共25案停止審議;停止審議案件中,有被付懲戒人在停止審議期間死亡、或屆齡退休、或判決確定後被褫奪公權,已無懲戒必要而為免議之議決。
王美玉認為這不僅嚴重影響監察權行使效果,也使社會誤解監察院職權不彰。
提案指出,為了避免涉嫌刑責的公務人員藉由停止審議程序,規避行政責任的追究,進而辦理屆齡退休並領取退休金,應落實公務員懲戒法「刑懲並行」原則,因此擬邀請謝文定到會說明。
不過此提案並沒有在今天的委員會中通過,有監委主張,公懲會委員如同法官,具獨立審判職權,他人無法干涉,如果請謝文定到監察院說明,恐怕有影響獨立審判之虞;也有監委認為這是無法迴避的制度設計。
王美玉會後表示,停止審議應該是例外狀況,「不能無限上綱」,被停止審議的25個案件中,被彈劾對象不乏前政府高官如前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前南投縣長李朝卿等。
而這25案中受矚目的還有陸軍下士洪仲丘疑遭虐死案和副總統吳敦義隨扈兒子李文億肇逃案,王美玉認為公懲會「不該無視外界對彈劾案的關注」。
儘管邀請謝文定到監院說明的提案未過關,委員會仍通過了一個折衷方案,司獄委員會將於10月7日巡察公懲會,在那之前監院先成立專案小組,研究制度面的問題。10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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