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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用人 考委建議修公務員調任規定

2015/9/3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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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3日電)銓敘部正在研擬修法,整併公務員職組職系。今天有考試委員提案建議同時修正機關人員調任規定,讓機關得應業務需要可彈性用人。考試院會決議請考選部、銓敘部和人事總處參考。

考試委員周志龍、周萬來、謝秀能和張素瓊今天在考試院會提案。提案中指出,政府機關單位無數且職能迥異,所涉專業極為多元,以目前「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統一規範全國各機關的用人與調任,恐怕缺乏彈性。

考委以台北市政府地政局為例,機關管轄土地開發業務設有土木工程職系1名,該職系人員無論在工作上如何努力,如果不是調機關內部測量製圖職系,或是調其他機關的土木工程職系,機關內部沒有其他土木工程職系職缺可以升遷的機會。

考委指出,人民對政府的要求漸趨專業多元,現有的職系調任規定過於僵化,導致現行職系調任規定無法滿足機關用人需求,少數職缺不利機關內部升遷,職系限制無法符合機關擴張職能。

考委因此建議放寬用人機關在不增加員額的前提下,提出政策用人計畫,包括政策任務說明、機關職組職系職缺配置現況分析、政策用人需求和人事配套,且每4年可以檢討一次。

按照考委的想法,這個計畫送銓敘部審核通過以後,授權用人機關在該機關編制員額一定比例以下的職務,得應業務需要彈性規系,以利機關靈活用人。10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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