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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列被告 謝龍介否認提告

2015/6/18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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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8日電)台南市長賴清德今天指控他被列賴美惠案被告,是李全教、謝龍介亂誣告的結果;謝龍介表示,他從未因賄選對賴清德提告,賴清德不要隨便指控,「這樣我會告你喔」。

市議會定期大會今天排定市府6個局處的業務報告及質詢,擔任主席的民政委員會召委謝龍介,在議事進行前揭露賴清德已被南檢列為賴美惠涉及議長選舉賄選案的選他案被告。

謝龍介下午在市議會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他對賴清德提出3次告訴,分別是北海黑心油、運河案、不進議會的瀆職及違反地方制度法,他從未因賄選對賴清德提出告訴。

謝龍介表示,他5月因賴美惠案收到證人傳票,到南檢作筆錄時,透過電腦螢幕,才驚訝地看到被告有賴清德的名字。

他說,他今天才說這件事,目的是讓檢方有些空間去釐清事證。這個案子是檢方搜集很多情資去偵辦的,也傳喚很多證人,但偵查內容不能公開。

謝龍介表示,在同一標準下,被告不代表有罪,希望賴清德到南檢說清楚,爭取自己的清白。他不會未審先判,賴清德對付李全教的手段是很負面的,不應該這樣子;司法歸司法,政治歸政治。10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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