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前自焚 國安局:男子無生命危險
2015/5/20 10:16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0日電)37歲黃姓男子昨天下午在總統府前自焚,國家安全局長李翔宙今天表示,黃男目前意識清楚,沒有生命危險。
黃男因不滿母親與友人的官司獲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不起訴處分,昨天下午4時42分先在二二八公園以汽油淋濕身體後,再步行前往凱達格蘭大道、重慶南路口,這時總統府憲兵發覺有異狀雖然吹哨制止,但男子持剪刀揮舞、大聲斥喝「讓他死」後,以打火機點火自焚。
李翔宙上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黃男5月4日曾因為傷害訴訟敗訴到總統府陳情,5月7日因為租屋糾紛,同樣對新北地方法院裁決感到不服,再次陳情。
他說,黃男昨天事先淋上汽油,而後帶著水果刀從北廣場往總統府走,憲警在他自焚初期就及時發現,緊急搶救。黃男80%二度灼傷,意識清楚,沒有生命危險。
李翔宙也說,特別呼籲社會大眾必須尊重自己的生命,尤其尊重民主發展、法治社會大家應該共同遵守的規範,「讓我們都有安全自由的保障」。
媒體詢問,國安局是否事先掌握情資?李翔宙表示,相關單位正在做後續處理。10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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