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資料收費 國發會拋5星評等
2015/4/14 21:44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4日電)政府資料開放以不收費為原則,收費為例外;有關收費原則,國家發展委員會初步構想是以5星評等分級,訂定收費標準。
行政院「虛擬世界發展法規調適規劃方案」第3場會議今晚邀專家學者討論「遠距教育」及「開放資料例外收費原則」,會議採線上同步轉播。
有關政府開放資料收費,國家發展委員會資訊管理處長簡宏偉會中舉英國為例說,英國以免費為原則,且免費限非商業使用,如果要收費則機關會列出需求。
反觀台灣,行政院也定調「不收費為原則,收費為例外」;簡宏偉說,政府以免費為原則,因目前缺少開放資料收費參考架構,經濟部工業局正研擬「政府開放資料收費約款之參考版本」。
簡宏偉說,國發會為此也發函詢問財政部有關政府開放資料例外收費的意見,財政部回函建議將資料分為「無償開放」及「有償提供」兩部分;「有償提供」部分,財政部建議依品質分級,由各機關訂定收費基準。
簡宏偉表示,國發會初步構想是以5星評等分級訂定資料收費原則,屬於資料無法編輯使用、資料要特定軟體才能編輯使用、資料無需特定軟體即可編輯使用的1、2、3星以免費為原則;資料具可識別性、資料可被串聯運用的4星與5星則必須收費。
不過,有網友質疑以星等分級收費是否合理,如果要收費,還可以稱開放資料嗎?也有網友認為涉及外交與國防機密及個人隱私可以收費,但其他不應該收費。
簡宏偉說,會建立開放資料諮詢小組,和民間共同討論,由行政院訂定收費原則後,再由各部會訂定收費標準,最後送立法院備查;5星評等分級是初步構想,會再聽各界意見。10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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