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 金管會禁跨足電子銀行
2014/12/18 15:18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8日電)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曾銘宗今天表示,金管會對第三方支付原則為「業務從寬、財務從嚴、中度管理」,不開放經營電子銀行業務。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午初審攸關第三方支付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等議案,行政院版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開放代收代付、儲值與匯款業務,資本額門檻新台幣3億元,每戶儲值匯款上限3萬元;容許兼營電子票證業務,且可提供主管機關核准代理收付款項的金融商品或服務。
曾銘宗表示,第三方支付納管後,支付業者在規範內有更大發展空間,且第三方支付是電子商務不可或缺的輔助產業,對電子商務蓬勃發展有重大助益,消費者可獲更大保障。
他說,支付業者目前主要想獲准經營儲值、匯款等業務,少數一兩家業者想經營電子銀行,「那是不行的」。
中國大陸支付業者「支付寶」提供餘額增值服務「餘額寶」,使用者能過餘額寶買基金產品。
曾銘宗表示,金管會還在評估,這樣的服務現在只有中國大陸有,並漸漸納入銀行體系監管,往緊縮管理趨勢發展。
他說,金管會不會對支付業務預設太多立場,視世界發展趨勢,讓台灣趕得上。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孫大千表示,第三方支付儲值帳戶金額只能信託、不能用於投資,否則會產生投資風險、金融弊案。
曾銘宗說,民眾儲值金額所生利息應用於消費者保護,此外要有一定比率回饋給原帳戶民眾。10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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