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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重組牛火鍋湯須標示

2014/12/18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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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8日電)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授權主管機關公告店家須明確標示重組牛和火鍋湯頭等內容,違規可處新台幣3萬元到300萬元。

初審通過條文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對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就其供應特定食品,要求以中文標示原產地及其他應標示事項;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生產系統者,應標示生產系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代理署長姜郁美會後受訪表示,日前發生重組牛肉事件,朝野立法委員也關心火鍋湯頭原料問題,修法後授權衛福部公告「其他應標示事項」,衛福部會公告重組牛肉、火鍋湯頭都須依法在店內清楚標示。

她說,飲食流行可能隨季變化,如麻辣鍋、豆漿鍋等,未來衛福部可依法即時公告須標示事項。至於農產生產系統標示,如雞蛋來源未來也要標示。

有關第三方驗證,初審通過條文明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食品業者,應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驗證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認證的驗證機構辦理。

姜郁美說,修法後衛福部將認證驗證機構,機構可認證民間驗證單位,加入第三方驗證機制。10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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