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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性別先摘性徵 施明德籲廢

2014/12/10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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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戴雅真、李明宗台北10日電)前民主進步黨主席施明德今天替跨性別者發聲,呼籲廢止性別變更須摘除性器官規定;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丁守中表示,將跨黨派連署提案。

內政部2008年頒布行政命令,規定性別變更須摘除性器官與精神專科醫師精神鑑定。

內政部官員受訪表示,內政部戶政司職責是戶籍登記,變更性別登記一定要有其他權威單位證明,一直與衛生福利部協調相關配套措施。

世界人權日,施明德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男性要切除陰莖、睪丸,女性切除子宮、卵巢,需經如此殘酷、不人道行為才能領得政府發給「所謂文明社會的文件」,令人髮指。

他說,跨性別者在社會是極少數中的少數,但也是上帝的傑作,很多人不了解,跨性別者受到父母不認同、社會歧視,乃至於行政命令迫害,他呼籲內政部立刻終止這種殘酷行為。

丁守中表示,立法院2009年三讀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明白規定性別認同是最基本人權,絕不容許內政部嚴重侵害人權的行政命令存在,相信朝野立委都會要求馬上廢止這種不人道、違反國際公約的行政命令。

媒體工作者楊憲宏說,這是野蠻的行政命令;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秘書長葉若瑛表示,現行性別變更制度要求通過精神科評估才能動變性手術,最後才能更改法定性別,費時、費力,要花費許多錢。希望內政部立即修正行政命令,最少移除強制手術規定,給跨性別者一條生路。10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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