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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未成年打工 有社政證明可免同意書

2025/3/20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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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0日電)未成年打工須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但可能有未成年因其法定代理人失聯、失蹤等拿不出同意書,勞動部今天說,若地方社政主管機關能出具證明,雇主就不需置備同意書。

勞動基準法規定,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勞動部過去也提供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範本,給有需要民眾使用。

不過,由於近期有社工反映,在輔導被安置兒少自立生活時,安置兒少的法定代理人往往可能已死亡、失聯、失蹤或入獄等,導致無法獲得同意,影響打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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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今天表示,勞動部為此召開專家會議,認為確實有未成年的法定代理人可能因與未成年有關係衝突、入獄或是為性侵害加害人,在這些情況下無法獲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書。

黃維琛說,近日已發布解釋令,明定若未成年的法定代理人已死亡、失聯、失蹤、入獄、與其關係衝突、為性侵害加害人等,導致沒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不能或不適合行使代理權,只要有地方社政主管機關出具證明者,雇主就不需要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編輯:李亨山)1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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