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威權回復條例修正案初審 請領賠償金不影響低收資格

2024/11/13 15:2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3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對相關請求權及所受領財產、給付的保護規範,使申請者的低收入戶資格不受影響,也保障受領的財產、給付不得被強制執行。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內政部長劉世芳列席,審查「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行政院提案指出,為完整保障回復被害者或其家屬受損的權利,因此參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中,有關犯罪被害補償金受領權利的體例,增訂請領賠償金的權利不得抵銷的規定。

初審通過條文明定,請領賠償金權利不得抵銷;另外,初審通過條文增訂,依此條例請求財產所有權被剝奪回復的權利,不得扣押、讓與、抵銷或供擔保。

另外,行政院版草案中規定,依此條例受領的財產及給付,不計入社會救助法規定的家庭總收入及家庭財產;除受領人就其受領的財產自願供擔保者外,亦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民進黨立委王美惠所提修正動議指出,政院版草案中,只排除社會救助法,但還有多部法規定有以「家庭總收入及家庭財產」為準的相關機制,因此將文字改為「其他法律」。

經現場立委討論後,初審通過條文明定,依本條例受領的財產及給付,不計入「其他法規所定」家庭收入及家庭財產。

內政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張宏陸最後表示,本案併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前,不須經朝野協商。(編輯:蘇志宗)113111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