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11/29領牌寬限期結束 逾期開罰
2024/10/22 17:31(10/22 18: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22日電)南投監理站今天表示,11月29日是微型電動二輪車最後領牌期限,未領牌上路開罰1200元至3600元並禁止行駛。因早期無管制,無法統計實際未掛牌數量,請車主儘速領牌以免受罰。
交通部公路局台中區監理所南投監理站透過新聞稿表示,民國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管,有2年領牌寬限期,今年11月29日是最後領牌期限,逾期未領牌上路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處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請民眾注意,儘早領牌。
南投監理站指出,截至今年7月底,南投縣已有近6000輛微電車領牌,但仍有數量不明車輛尚未領牌,11月30日起加強執法取締;領牌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有效期間30天以上的強制險保險證等文件,至各監理所站驗車。
南投監理站表示,驗車須注意車架號碼與來歷憑證相符、車輛型式與安全審驗合格型式相符、各部機件齊全作用正常、符合速限25公里以下規定,驗車合格後核發牌照;若有領牌問題除可詢問南投監理站,也可詢問各地經銷商、台灣電能車輛發展協會會員車行。
南投監理站呼籲,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滿14歲才可騎乘、須戴合格安全帽、騎乘時速不可超過25公里且後座不可載人、不可酒駕,未來配合警方於微電車出沒熱點及時段加強攔查宣導;另外,未經審驗合格的微電車上路將遭沒入,請車主多留意。(編輯:謝雅竹)11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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