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戶免收喪葬費用 內政部:地方政府態度保留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7日電)朝野立委提案擴大殯葬管理條例艱苦人條款的適用對象,納入中低收入戶。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表示,考量公立殯葬設施經營管理是地方政府的權責,日前徵詢各地方政府,表示現行低收入戶免費對地方財政已有負擔,是否擴大適用對象多持保留態度。
朝野立委提案修改殯葬管理條例,擬將現行低收入戶免收火化場等設備對象,擴大為中低收入戶,並授權地方政府,針對家庭困頓或有緊急危難事由者,也能給予免收費用的協助,減輕弱勢家庭負擔,落實社會安全網照顧目的。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朝野立委所提「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等案,俗稱的「艱苦人條款」,並邀請內政部長劉世芳列席備詢。
劉世芳在列席報告時指出,政府對於經濟弱勢族群優予照顧,本有必要,有關擴大免費適用對象的議題,考量公立殯葬設施的經營管理是地方政府權責,內政部日前徵詢各地方政府,表示現行低收入戶免費對地方財政已有負擔,是否擴大適用對象多持保留態度。
劉世芳表示,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意見,免費使用公立火化場及骨灰存放設施,與社會救助法所訂喪葬補助性質相同,造成重複補貼,應予避免,且應本擇一適用原則辦理,因涉及地方自治權責,宜由各地方政府審酌其財政狀況辦理。
劉世芳指出,衛福部統計,截至今年第2季全國中低收入戶人口數約26萬2739人,已與低收入戶的26萬3884人相當,如讓其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勢必對政府財政有一定的影響,如果規劃費用減免措施,仍須審慎思考。
對於民進黨立委劉建國等人提案,授權地方政府針對家庭困頓或有緊急危難事由者,也能給予免收費用。劉世芳表示,社會救助法已有相關補助規定,地方社福主管機關依法得針對無力殮葬或其他因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的民眾發給急難救助金,修法予以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恐有資源重複補助之虞。
針對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人提案,擴大補助對象所需經費,必要時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補助。劉世芳指出,除社會救助本屬地方自治權責外,因各縣市基本生活費條件不一,計算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標準不同,除事先估算並編列中央配合經費實有困難外,也涉及財政紀律法相關規定,宜徵詢主計總處及財政部意見。(編輯:蘇志宗)1131007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