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鯨豚秀3 / 鯨豚娛樂表演將退場 2業者輔導轉型
海豚飛旋擊浪、餵食鯨豚和人類玩親親等招牌節目,為參觀海洋世界的大小朋友帶來歡笑;然而,這類動物展演卻和當下的動物保護潮流背道而馳。「動物展演管理辦法」歷經2年討論,今年7月底上路,將水域和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一起納管,規範不得進行不當展演或與人互動行為,娛樂人類的鯨豚秀面臨退場,業者尋求轉型,在教育展示與救援安置之外,調整展演方式,也推出虛擬互動、夜宿場館的新體驗,繼續寓教於樂。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25日電)動物展演新法7月底實施,從嚴規範水陸域保育動物展演,海豚親親、餵食等娛樂節目面臨退場;海保署輔導協助野柳海洋世界、遠雄海洋公園轉型,若業者展演許可到期仍未調整,將依法裁處。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副署長吳龍靜告訴中央社記者,「動物展演管理辦法」已修正完成,不會再做出函釋,將從2方面配合執行,包含輔導業者調整「不適當互動表演」,以及與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合作針對後續動保法修法時,明確定義展演相關內容。
吳龍靜指出,為輔導業者轉型,2月17日籌組「海洋保育類鯨豚展演轉型輔導小組」,成員含括海保署、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及林業保育署、新北市及花蓮縣政府、專家學者、動保團體等,並在3月6日首次召開會議。
吳龍靜表示,小組目的在協助新北市「野柳海洋世界」及花蓮縣「遠雄海洋公園」2間仍有鯨豚秀業者在民國115年展演許可到期前轉型,並基於動物福利考量,提供硬體設施、員工生計、動物安養等改進措施建議,「業者都願意配合做相關調整」。
吳龍靜說,若呈現非自然動作,例如與人親嘴等行為,或是不適當互動而傳遞錯誤保育訊息等表演,當然不會同意。
「不是所有表演都不對」,他指出,圈養動物需要多樣性環境,基於動物福利原則,會支持「符合動物自然行為」、「具教育意義」、「呈現和人類感情連結」等3方面所衍生的表演形式。
未來必須介紹正確知識及動物自然行為,吳龍靜舉例,海豚有跳躍、旋轉、尾部擊浪等自然動作,也許是要去除身上寄生蟲或娛樂行為,藉此向民眾講解生態意義,達到正面教育目的,而目前既有表演其實都有涵蓋。
至於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靜態展示小白鯨部分,吳龍靜指出,館方以多媒體、解說牌、現場解說員等方式讓民眾了解小白鯨生態,甚至介紹各別小白鯨個性,會輔導既有2間動態展示業者朝海生館模式轉型。
吳龍靜補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規範,未來不會再允許業者引進海豚、小白鯨等保育動物施行圈養,現行著眼輔導業者轉型展演內容,以及讓動物老化後獲得妥善照顧等,若有業者屆時無法配合調整,將依法廢止相關許可文件,並依野保法第51條裁處。(編輯:李淑華、陳清芳)11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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