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工控訴被積欠15個月薪資 立委促確保勞動權益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7日電)多位銪富漁船遠洋漁工今天在人權團體聲援下向立委陳情,指遭強迫無薪工作15個月,要求資方償還工資,並盼各界關注外籍漁工勞動權益。接獲陳情的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等人呼籲,確保遠洋漁工勞動權益。
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今天在立法院共同召開「無薪父親節:銪富漁船遠洋漁工遭強迫無薪工作15個月」記者會。
多位台灣「銪富」(You Fu)遠洋漁船外籍漁工現身記者會,敘述在海上辛苦工作1年多,生活條件惡劣,身分證件和工作合約遭沒收,期間無法聯絡家人或外界,剛靠港回台,未獲得任何報酬,長達15個月沒有領到薪資。
主持記者會的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說明,希望各界關注外籍漁工勞動權益,揭露問題不是找麻煩,而是期盼找到解方。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林淑芬、沈伯洋等人聲援保障遠洋漁工勞動權益,他們今天有預定行程,未能出席這場記者會,但表達關切的立場。
記者會上,施逸翔代為宣讀沈伯洋的書面稿。對於銪富漁船遠洋漁工陳情,沈伯洋指出,此案凸顯出幾個問題,首先,是遠洋漁工欠缺有效的聯繫管道,包含與家人聯繫的權利,漁業署應盡力促成所有在台灣遠洋漁船上工作的船員保證使用Wi-Fi的權利,並建立有效的申訴機制,確保漁工及時得到補救。
沈伯洋提到,其次,漁業署也應強化遠洋漁船勞動檢查能量、擴大勞動檢查範圍,期能將檢查範圍包括至海外所有取得授權的港口,以確保遠洋漁工勞動權益。
沈伯洋強調,最後則是究責的問題。政府除應協助受害漁工取回應有的薪資報酬及違約補償外,並應依修正施行後的人口販運防制法給予被害人充足的保護,以利追究違法人員的相關責任,並透過刑事的究責,期能杜絕類似的侵權行為再發生。
沈伯洋表示,台灣以人權立國,對於各種侵害人權的行為,不該有任何的縱容,尤其是行政院在去年核定「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1.5版、提出7大因應策略後,更應積極落實,以維護台灣遠洋漁業形象,確保海洋得以永續發展。(編輯:張若瑤)11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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