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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台印移工MOU 決議要求勞動部訂直聘比例

2024/6/26 14:51(6/26 15:1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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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圖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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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26日電)立法院聯席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台灣印度移工MOU,經過討論,立法院也提出附帶決議,要求勞動部應指定或設定專責機構,推動政府對政府直接聘雇,並擬定績效指標,而勞動部應明文訂定直聘比例。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聯席審查台灣與印度簽署勞務合作備忘錄(MOU),朝野立委關注台灣開放印度移工的人數及產業別,以及後續配套作業。

勞動部長何佩珊備詢時表示,印度移工引進模式將採直聘及仲介雙軌並行,以製造業為主,初期採小規模試辦,引進人數不會超過1000人。

至於印度移工引進時程,何佩珊指出,沒有確切時程,大概要1年多後才看得到,會採取逐步進行方式。

詢答結束後,擔任召委的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宣布,審查方式比照行政命令,不宣讀條文和逐條審查,並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檢視有無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

審查期間,朝野立委並未對MOU條文提出異議,但有立委相繼提出附帶決議,並要求勞動部應有直聘方案。

民進黨立委黃秀芳等人的附帶決議指出,為有效減輕雇主及印度移工經濟負擔,簡化直聘流程與文件,勞動部應規劃雇主直聘引進印度移工的直聘服務精進計畫,除設置專責單位,並建置直聘印度勞工的選工資訊系統,請勞動部於3個月內將直聘方式引進印度移工試辦計畫書面報告,函送給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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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王育敏等人所提附帶決議指出,為因應台印雙方簽署台印移工MOU後,將引進印度移工入台,因此要求勞動部應指定或設立專責機構,推動政府對政府直接聘雇,並擬定績效指標;另一方面,勞動部應明文訂定直聘引進比例,同時提供直聘雇主誘因,例如減免就業安定費或提供優先選工等。

經過一番討論,王育敏裁示,兩項附帶決議都通過,台印移工MOU審查完竣、准予備查,並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不需交由黨團協商。(編輯:張若瑤)11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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