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損者求職半數有不友善經驗 平權指引雇主可依循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20日電)國內調查發現,半數燒傷與顏損者在求職過程曾遭遇不友善經驗。陽光基金會指出,「職場臉部平權行動指引」讓雇主可以從招聘,到職場互動都有所依循。
采瑀9歲時因薰香精油火災意外,導致顏面和四肢嚴重燒傷。大學就讀服裝設計系的她,利用暑假到服裝店應徵工讀,雖然店家非常欣賞她的履歷,但面試人員卻在看到她的臉後愣住,沒想到進辦公室10分鐘後再出來,卻是告訴她「抱歉這個職缺沒了」;另一次面試中,則是被轉去做倉庫管理工作。
陽光基金會於去年11月底至今年3月初以網路問卷,了解燒燙傷者與外觀有印記者最近5年求職準備、面試、受雇的經驗;發現有求職經驗者中,52.7%在面試時遭遇不友善經驗,常見狀況包含提問內容讓顏損者覺得面試人員對其容貌有顧慮、面試人員注視顏損者的眼神或表情令人不適、或被要求揭示胎記或疤痕等。
調查也發現,雖然多數顏損求職者已具備職缺所需專業技能,但仍有40.5%求職者的焦慮程度達到中高程度及以上;且焦慮原因常與外表有關,如擔心「競爭者外表比較漂亮/帥氣,我是不是就失去了這個機會?」,或是焦慮受傷後能力受影響或能力被質疑等。
陽光基金會指出,求職網2023年的調查就指出,有39.2%企業坦言,曾以求職者「履歷照片長相」,當成面試邀約與否的篩選機制;還有26.6%公司表示,曾經在面試求職者時「以貌取人」,結果求職者錄取到職後,企業因此後悔過的比例,也高達61.2%。
陽光基金會倡導組主任莊麗真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不管顏面外觀如何,都應有平等就學、就業機會,上述面試情況,不僅對顏損求職者不友善,也可能踩到就業歧視紅線。
減少偏見對招聘影響,陽光基金會建議,在收履歷時,不要求貼照片,或提供年齡、身高、體重等與職務無關資訊;並透過標準化面試流程,減少面試人員花過多時間詢問顏損相關問題、或因外貌就縮短面試時間等情況。若想確認顏損或燒傷情況是否影響求職者工作能力,則可以透過情境式問題,了解求職者可能的應對方式,或直接透過實際操作來確認。
為解決聘僱雙方的不理解甚至焦慮、歧視行為的發生,陽光基金會經蒐集文獻與傷友經驗,編撰「職場臉部平權行動指引」,讓雇主可以從招聘,到職場互動都有所依循,可至陽光基金會官網索取(https://lihi2.com/26GP5)。(編輯:李亨山)11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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