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業者改採登記制 劍青檢改籲完善行政管理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4日電)劍青檢改今天指出,金管會為加強監管虛擬資產,將修改洗錢防制法,對虛擬資產業者改採登記制,未經登記及經營的業者將有刑責,此種作法將有更多司法紛亂,呼籲完善行政管理。
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今天透過聲明指出,金管會對於虛擬資產業者的行政管理配套,看似全面納管,卻先求刑法入罪,可能衍生更多司法紛亂,為此提出4點聲明如下:
一、當前各類詐騙案件中,以虛擬貨幣詐騙金額最大,全台被害人損失最重,此類案件追查困難,原因是前端行政管理缺漏,致後端司法難以調閱勾稽,且因缺乏管理規則,司法難以界定其法律注意義務及違法犯意,例如現行實務,許多自稱個人幣商的犯嫌抗辯沒違反規則、不知情,最近更有某個人幣商造成大規模被害人受騙獲判無罪,全台如同陷入無政府狀態,檢方幾乎無能為力。
二、目前金管會仍只針對極高門檻的交易所和平台業者進行輔導,至於其他次級業者或幣商,通通不管,每次開會就找這幾家業者宣示,置現實於不顧,各局處面對燙手山芋,避之唯恐不及,不但先把主管單位從銀行局改成證期局,還研議把虛擬貨幣分成穩定幣和不穩定幣,並指穩定幣是涉及中央銀行權責。
三、金管會目前最新政策是只找登記的高門檻業者,其他一律劃為非法,並交由司法單位處理,等同缺乏行政配套,更離譜的是,現行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有許多缺漏,對於業者、個人幣商和個人投資客的定義混亂,若直接刑法入罪,將衍生更多司法紛亂,讓詐騙持續禍亂。
四、劍青檢改去年6月舉行「檢察官防詐策進研討會」,已明確要求並提出具體建言,盡速將個人幣商納入管理,但金管會至今幾無作為,僅把主管單位從銀行局改成證期局,金管會應先完善行政管理,根據市場行為態樣,訂定各類型服務業者的資格及規則,且明確定義個人幣商,以便納管,明訂特定期間達一定交易金額及次數等條件,即應辦理商業登記、稅籍登記,要求依循明確的KYC程序、在合法平台交易、保存交易資訊等規則辦理,違者先設定各式裁罰、補稅、凍結等行政措施,讓市場上多數守秩序的各級業者與幣商有法可循,並針對部分抗拒申請許可且從事交易服務者,考慮以刑法入罪。
劍青檢改指出,往後將持續關注,並於相關研討會探討倡議,期待金管會新任主委揚棄舊思維,共同為反詐盡一份心力。(編輯:張銘坤)11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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