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質疑空污抵換原則 環境部允諾檢討後再行公告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11日電)環境部今天在高雄舉辦環評空污增量抵換說明會,在地多個環團到場陳情,質疑抵換方式,要求縮小抵換範圍;環境部表示,會持續滾動修正再行公告。
環境部在北中南預計舉辦3場「環境部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說明會議,高雄場今天在「有機體商務中心」2樓會議室舉辦。
台灣要健康婆婆媽媽爸爸協會、高雄市金煙囪文化協進會、高雄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大社環境守護聯盟等高雄在地環保團體,今天在會議前召開記者會,手拿旗幟、標語,高喊「反對錯誤空污抵換原則」,要求重新研議抵換原則、縮小抵換範圍至環評案10公里以內。
台灣要健康婆婆媽媽爸爸協會理事長洪秀菊會前表示,空污抵換不是不能做,但必須公開抵換方式、原則及相關細節,並要求刪除離島跨區抵換,「南部是空污重災區」,呼籲從根本檢討污染減量方法、淘汰高污染產業。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王敏玲會中表示,抵換原則提到,開發案位於3級空氣污染防治區的抵換比例為1比1.2,希望能將抵換比例拉大,另外她質疑,移動污染源排放的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種類多樣,各別排放狀況不盡相同,如何與固定污染源毒性相抵、學理上可以被接受嗎?「僅執著抵換對減污沒有太大效果,不如花更多力氣在實質污染減量上」。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該抵換原則就是要給固定污染源增加排放量,但南部地區污染狀況已經超過環境負荷,且當地致癌風險過高,要求環境部停止使用空污抵換原則。
針對環團意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副司長張根穆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抵換範圍以各空氣品質區為原則,且環評委員也能在審查過程加嚴抵換標準,另外,會以科學方式模擬,瞭解離島空污對本島影響程度,再修正抵換方式。
張根穆指出,至於移動污染源抵換部分,現階段重點為降低移動源單位污染量,鼓勵民眾汰換老舊車輛。已蒐集3場說明會中民眾意見,會持續滾動修正再行公告。(編輯:黃世雅)113031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